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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05:37:16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55人,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四川旅游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内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学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2018年学校被国务院侨办批准为“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计划基地”,2021年9月学校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明确“一主线四坚持”的办学思路,肩负“强旅报国”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传承中国优秀旅游、烹饪文化,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教职工900余人。设有烹饪学院、食品学院、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大健康产业学院、大数据与统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其中,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是我校与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建立的全球第二家学院。学校开设有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体育、旅游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风景园林、商务英语、物流工程等31个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同时开办有中西烹饪、高尔夫等特色专科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旅游学院官网查阅(网址:http://www.sct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别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人才待遇

  根据《四川旅游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川旅党〔2022〕49号)相关规定,我校引进人才采用年薪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两种方式,按照“以岗议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商定相关待遇。

  (一)年薪制引进人才待遇面议。

  (二)采取事业单位编制方式引进的人才待遇包括事业编制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事业编制工资按照国家财政基本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的标准执行。校内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目标任务等情况由学校与引进人才面议确定。

  引进人才各层次待遇一览表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四川旅游学院引进人才申请表

  

  四川旅游学院

  2024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4/1/8e2083ff48474a01b379c2bc20ba4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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