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和《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征集展演的通知》(教思政函〔2023〕952号)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初评和会议评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教育厅思政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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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