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精神,推动教师主动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内容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内容: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是指教师把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一节完整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以下简称“课例”),包含课堂教学实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教学反思等,着重强调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突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创新。
(三)报送名额:各地、各单位报送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等级及评选流程
(一)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
(二)初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进行省级报送。
(三)省级评选。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三、申报流程
(一)参评教师须按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申报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同课例一并上报报送单位。
(二)4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2024年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评选邮箱,信息经管理员确认后分配管理账号,各地、各单位进行省级报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每位参评教师限申报1节课例,每节课例指导教师限报1名。
(二)课例要求
1.参评教师申报的课例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申报的课例为2023年10月1日之后讲授、制作,须无任何政治性、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相关资料、素材完整。
3.申报的课例应未参加过厅级及以上级别优质课评选。
4.鼓励使用电子白板、平板电脑、在线学习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数字教材、虚拟实验室(仿真实验)、多媒体课件等数字教学资源的课例。
(三)技术要求
1.课例视频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录制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包含录播教室),至少双机位,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2.教学中师生使用的电子设备(如交互式电子白板、互动电视、移动终端、互联网等)上的图像信号需单独采集或录制。
3.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包含“2024年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字样、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片尾显示制作时间。教师姓名和单位信息不得出现在视频中。
4.视频采用MP4格式,大小不超过900MB。
五、报送要求
(一)各报送单位须通过http://hd.hner.cn/登录报送平台进行课例报送,报送平台将于2024年5月15日开通。
(二)严格按照报送要求规范填报课例信息,课例信息以平台上报为准;课例以rar或zip压缩方式打包上传,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G。
(三)所有课例上传完成后,报送单位须将附件3和附件4的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评选邮箱。
(四)跨区域报送课例取消参评资格,追究报送单位责任。
(五)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21日18:0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教育厅成立全省2024年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下称“融合课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融合课评选”的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负责“融合课评选”的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重视“融合课评选”组织、报送工作,及时向所辖单位转达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参加本届评选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各地、各单位要聚焦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有效开展教育教学课堂实践。本年度评选组织的规范程度、报送作品的质量等将作为优秀组织单位的考评指标。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李燕 靳晓洋
联系电话:0371—66324348
评选邮箱:hndjhdb@163.com
附件:1.2024年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名额分配表
2.2024年河南省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评选联系人信息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