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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07:16:4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教技装函〔2019〕108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好省教育厅重点工作,摸清底数、做好培训、支持决策,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装备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将2024年度教育装备信息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范围及内容

  1.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

  2.内容。教育装备管理和图书管理模块分别填报。包含学校基本信息、实验室、音体美卫器材、信息化设备、课桌椅、校服、学生生活附属设施以及中小学图书馆(室)、学校图书馆藏数据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作程序

  1.平台登录流程。河南省中小学教育装备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sjpt.hnergc.cn。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均设置用户名,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填报,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地各学校进入“装备管理系统”和“图书管理系统”主页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后,进行填报或审核上报操作。

  2.学校填报流程。各学校按照最新数据逐项填报。数据项目填写过程中,可点击系统内“保存”按钮进行数据临时存档,再次打开页面后可继续填报。各学校填报完成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即可上报。

  3.各级管理部门工作流程。

  (1)县级管理部门。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学校上报的数据内容进行审核。出现数据不完整、错误的情况,要通过系统注明意见并退回学校补充填报。县域内所有学校均填报完成并审核通过后,报市级管理部门。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直接报省级审核。

  (2)市级管理部门。省辖市主管部门在收到县级上报数据后及时进行审核,如有不合理数据时,注明意见,退回县级管理部门。所有县级数据审核通过后,报省级审核。省级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对数据进行核实、修正后重新上报。

  (3)省教育管理部门。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注明意见退回。

  (4)编写分析报告。省级审核通过后,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平台填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分别编写教育装备和图书配备情况分析报告,报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负责汇总,编写全省年度报告。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管理部门、中小学校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教育装备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定专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信息系统使用方法,落实装备和图书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审核。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据实填报、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为今后做好教育资源保障、装备建设与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3.时间要求。各学校务于2024年5月15日前录入完毕,数据采集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2024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审核上报;6月15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实验学校审核上报。

  联系人:兰 斌 0371-66316416 13837178809

  邮 箱:hjsgb@126.com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4-08/2974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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