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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拟变更举办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4 18:32:32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举办者由四川国际标榜形象设计科教股份有限公司、利百处(四川)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阎红变更为四川国际标榜形象设计科教股份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向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113112,电子邮箱:1172684563@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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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4/12/0c095892fbf849dab4a83dcea3e608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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