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5 03:05:59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政策解读

  1.《入学意见》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2.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3.小学学龄儿童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或北京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jxt.bjedu.cn)登记入学信息。先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填写详细入学信息。在平台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请家长打印信息采集表。学生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5.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通过平台审核。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自动推送到转入区。

  6.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各区教委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fxxgkml/zfgkzcwj/zcjd/202404/t20240423_36322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