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4〕1号)要求,经综合考量“八五”普法期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我省教育系统拟推荐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单位:漯河市教育局
个人:何剑 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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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