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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1 03:49:41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鼓励各地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每3年组织1次地市(县、区)级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

  (五)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各地各校开展普及活动—市级集中展演—全省现场展演”的“三阶段”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五个项目;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 四个项目;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

  三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参展人员

  展演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与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展示;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人员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五、参展组别

  展演活动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和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两个组别;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不分组别。

  六、活动安排

  (一)各校和地市(县、区)开展活动阶段(2024年4月至8月)

  1.以学校为单位,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2.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 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yszy.eduyun.cn/hd/zxx (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

  3.各地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对各校上传的校级展演材料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审核(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分配办法另行通知),本地区上传的学校活动开展数量和质量情况将定期通报,并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各地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现场展演活动,并在展演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填报至网络平台,报省教育厅审核。鼓励各地在现场展演活动中搭建平台,支持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等。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4年9月至12月)

  1.省教育厅将组织省级评选、开展省级集中展演(展览)、优秀成果报告会,并按要求选拔推荐各类优秀作品报送至教育部。

  2.各地市报送参加省级展演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应涵盖5 个项目,声乐节目至少有1 个为班级合唱;艺术作品类应涵盖4 个项目,影视作品不得超过20%。

  3.省级现场展演活动由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承办,各类作品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三)全国现场展演阶段(2025年1月至5月)

  全国现场展演活动由教育部、长沙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现场展演内容包括中小学生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式等。全国现场展演期间,将同步举办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地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

  各地经现场展演活动,选拔优秀节目、作品、成果参加全省展演活动,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同时推荐出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节目和作品。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数量报送本市(县、区)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推荐若干项优秀成果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八、组织实施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展演活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细则,落实活动经费,强化程序意识,制定现场展演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提升展演覆盖面。

  (二)各地要督促学校按要求上传本校展演活动有关视频、照片等资料;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将展演活动打造成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广大青少年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三)各地要制定展演活动评选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地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1.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3.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地报送数量表

  4.河南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申报书

  2024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4-30/2985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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