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创新驱动、科教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我厅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就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支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申报方式
各校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统筹;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等。
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人员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三)申报项目要求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2.结合本校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校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的具体合作协议,而非框架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5.各校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6.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每所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可单独申报,也可采用“校校联合”模式,与省内其他高校进行联合申报。
(四)时间安排
6月15日前:各校研究、设计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outao@jyt.henan.gov.cn。
6月15至7月3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统筹,确定申报项目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二、人员选派工作安排
(一)选派范围
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人员选派仅在2019、2020获批并继续实施的和2022、2023年获批正在执行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内进行,不再受理“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的人员申请。
(二)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申请人须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具体申请条件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
(四)选派流程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应在2024年6月22日至6月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2.学校推荐
学校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项目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按计划足额选拨留学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学校应向每位申请人提出明确的留学效益考核要求。
学校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后,将正式推荐公文(含推荐人员名单)和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一套),于7月2日前提交至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的推荐评语(每人不超过500字)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zoutao@jyt.henan.gov.cn。
3.专家评审
我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官方网站对推荐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人员录取
我厅将推荐人员名单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再次组织专家进行查重和抽审,于2024年8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派出及管理
(一)留学资格有效期
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推选单位主体责任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推选单位应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使用”各环节,制定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留学人员录取后,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推选单位应及时了解录取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存在问题的人员暂缓派出或不予派出。
留学人员派出后,推选单位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推选单位应在留学人员回国一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研修报告,定期对其考核,确保留学效益。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校公派留学效益进行考核。
三、资金配套
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省财政30%、高校20%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其他相关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工作中如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周朝霞 邹韬
电 话:0371—69691769/176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09室
邮 编:450018
附件:1.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