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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以美育人 向美而歌”合唱培育工程首批试点学校合唱团展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2 02:28:22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落实落地,我省自2023年启动实施全省乡村中小学“以美育人 向美而歌”合唱培育工程。为进一步展示活动成效,经研究,决定于5月29日——31日在郑州举办全省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首批试点学校合唱团展演,期间将举办第二批入围学校签约仪式。本次展演由省教育厅主办,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承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阳师范学院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展演预备会:2024年5月14日10:30,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演艺厅召开展演预备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部署活动具体安排。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艺术专干、首批合唱培育工程试点中小学、帮扶高校(见附件1)各1名负责人按时参会。

  (二)现场展演安排:现场展演分两个专场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演艺厅举行(具体安排见附件2)。每支参演合唱团学生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团可演唱两首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1.小学专场:2024年5月29日9:00-12:00报到,14:00-17:00走台、彩排,19:00-21:00现场展演;5月30日9:00-12:00社会实践活动,14:00-18:00返程。

  2.中学专场:2024年5月30日9:00-12:00报到,14:00-17:00走台、彩排,19:00-21:00现场展演;5月31日9:00-12:00社会实践活动,14:00-18:00返程。

  首批试点学校、帮扶高校师生要准时到达活动现场,按要求走台、演出。各参演学校要填写参演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于5月17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回执表发送至2764160860@qq.com邮箱。联系人:陈晓、李彦葳,电话:15136247206 、15890139133。

  (三)第二批试点学校参展安排:展演期间将举行全省第二批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与帮扶高校签约仪式(入围名单见附件4)。第二批入围的试点中小学和帮扶高校代表于5月29日15:00到郑州华加信文轩酒店报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与文苑南路交叉口),16:00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报告厅参加签约仪式,随后观看演出,5月31日上午离会。第二批试点学校与帮扶高校要填写参会回执表(附件5),于5月17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回执表发送至rwys@ncwu.edu.cn邮箱。联系人:史丽晴、赵梦茹,电话:18538020271、15090083953。

  (四)各地代表团参展安排:各地代表团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局领导、体卫艺科(站)长、艺术专干组成,请于5月29日15:00到郑州华加信文轩酒店报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与文苑南路交叉口),16:00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图书馆报告厅参加展演会议,并做好本地学校代表团的领队、组织、安全管理工作,5月31日离会。各地市要填写参会回执表(附件6),于5月17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回执表发送至zhggysjy@163.com 邮箱。联系人:马可翔,电话:18639000339。

  (五)助演学校参展安排: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合唱团请于5月29日9:00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演艺厅报到;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合唱团请于5月30日9:00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演艺厅报到;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志愿服务队请于5月29日、30日13:00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报到。联系人:李忠雨,电话:18437371884。

  二、经费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的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首批试点学校合唱团成员及带队教师(2名)交通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首批帮扶高校参展人员(2名)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第二批试点学校及帮扶高校代表(各1名)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各地代表团参展人员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和交通费用由各派出单位按规定核销。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领队并全程参与现场展演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做好参展师生交通、食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各地安全工作预案在报到时交活动组委会。

  (二)高度重视,强化后勤保障。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阳师范学院等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承办的组织工作及参展师生生活安排,成立校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活动组委会,选拔培训优秀学生担任志愿者,为展演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认真准备,确保活动质量。各参展中小学、高校要为参演师生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参演师生身体健康和安全;各帮扶高校要带领、指导试点学校认真准备、积极排练,努力提高作品质量和内涵,充分展示一年来合唱培育工程的成果和师生精神风貌,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周洁,联系电话:0371-69691751。

  

  附件:1.首批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及帮扶高校名单

  2.首批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展演日程

  3.首批试点学校参演信息采集表

  4.第二批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试点学校及帮扶团队名单

  5.第二批试点学校及帮扶高校参会人员回执表

  6.各地代表团参会人员回执表

  2024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5-11/298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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