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市教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一、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教学内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
二、牵头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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