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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直播网络专线接入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5 20:49:27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拟对东区直播间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进行询价,兹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直播网络专线接入服务

  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服务需求

  1、出口网络:下行200M,上行100M,支持1000M带宽能力的互联网络专线,从出口网关处至供应商骨干网络任一设备之间丢包率≤ 1%,延时≤100ms,电路需端到端双路由保护,倒换时延低于 50ms;

  2、有线接入:提供不少于6个1000M/100M自适应有线网络接入接口;

  3、无线接入:提供覆盖直播间及配套工作间(覆盖面积约为60平米)的直播专用无线网络接入;

  4、网管能力:满足 7*24 小时自动网络管理能力,具备实时统计网络带宽使用率的能力;

  5、安全管理:提供上网行为管理服务,支持对接入终端的上网带宽进行管理,和对访问网站的访问控制,至少能记录180天以上的上网行为日志,提供网络攻击和病毒防护服务;

  6、服务保障: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期内提供 7*24 小时电话响应,要求故障响应时间小于 15 分钟,故障恢复小于 4 小时。直播期间网络出现故障需在5分钟内响应并快速解决,每年提供不少于20场次直播的现场人员驻点保障,每月为用户提供月度服务报告。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若有意参与,可就以上项目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勘测现场,并向我院西区605办公室现场送达密封报价(报价文件为一份,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绩溪路240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西区605室

  五、报价人复函须知

  1、本项目须报总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需要自行密封好,至少须包含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函,须加盖公章;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报价保证金。

  4、我院将依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确定成交人。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地 址:合肥市绩溪路240号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0551-63612661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1:

  报价函

  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根据贵方“直播网络专线接入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报价人名称)正式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我方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报价,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报价人盖章:

  日 期:

  

  附件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盖章:

  日 期: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tzgg/40702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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