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交建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住建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精神,省教育厅、住建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6日
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学校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动学生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养成,持续提升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根据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国民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促进学校绿色发展、减量发展,为建设“美丽福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各地教育、环卫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按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1年底前,根据属地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健全,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规范,并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实现有效衔接。到2022年,各地指导中小学普遍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相关课程教学,学生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好习惯基本养成。到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成效显著提升,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持续保持在100%。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领导机制。省级成立省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住建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见附件)。各地教育、环卫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参照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领导。
(二)研制工作方案。各地教育、环卫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合理,分类标志规范、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等情况,明确运输单位和垃圾去向,并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
(三)推进设施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投放装置,优化布局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消除投放盲点,确保校园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比例。各级各类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相关标准与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发挥阵地作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好学校主阵地作用,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持续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将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有机融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教学、校园文化、学生实践活动等,推动高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相关选修课堂。鼓励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智能化垃圾分类技术、污泥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新技术的科研攻关,提升垃圾分类科技支撑能力。
(五)强化源头减量。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落实节约型校园建设和光盘行动计划,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数量。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和教学活动,逐步减少废纸、废渣等废弃物产生。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和一次性物品,鼓励通过捐赠、交换等形式实现教材等旧物再利用。推进学校废旧资产的处置科学化合理化,控制和减少报废资产垃圾量。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积极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采取知识竞赛、新生入学培训、主题教育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学生社团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家校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大讲堂等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家校社”联动,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引导家长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健全垃圾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作为责任主体,要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保障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经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校园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等具体工作。
(二)加强联动统筹。各地教育、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围绕“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检查”构建联动机制,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统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合力推进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内后勤、学工、资产管理、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落实。省级建立工作“提示、通报、约谈”三项机制,加强对各地各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采取工作提示、问题通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进行问责,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评比、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采用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等方式推进落实。各地教育、环卫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督促落实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软硬件设施加速升级。及时梳理总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加速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请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各直属学校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有关落实举措,认真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于2021年9月底和12月底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省教育厅、省住建厅。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潘天明,0591-87091332,jytghc@fjsjyt.cn。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联系人:刘用心,0591-87520531,fjzjtcgc@sina.com。
附件:福建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附件
福建省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长:林和平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王飏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明炫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吴吓凤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黄常青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丽英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晓美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郑邦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张承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罗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欧阳迪莎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何光辉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副处长(副主任)组成,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