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闽教基〔2022〕41号),我厅组织对各地遴选申报的实验区建设方案进行评估审核,拟将福州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确定为我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日。
联系电话:0591-87091366(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拟确认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福建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拟确认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连江县
厦门市:湖里区、海沧区、思明区
莆田市:城厢区、仙游县
三明市:三元区、沙县区、宁化县
泉州市:石狮市、德化县
漳州市:长泰区
南平市:邵武市、建瓯市、建阳区
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
宁德市:福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