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等要求,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于2023年5月至12月举办。本届大学生艺术节以“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为主题,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面向全体,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展现了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美好追求。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共评选优秀组织奖18个;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37个、二等奖62个、三等奖76个;节目优秀创作奖18个;个人专项奖28个;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艺术作品一等奖24件、二等奖46件、三等奖70件;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12篇、二等奖24篇、三等奖34篇;校长风采奖3个。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现将获奖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改革创新,推动高校美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2.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获奖名单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创作奖获奖名单
4.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个人专项奖获奖名单
5.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
6.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获奖名单
7.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8.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校长风采奖获奖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