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89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拟认定首批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基地的真实性和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关威,024-86896698;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