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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教师减负!我省部署6项主要任务!

发布时间:2024-05-15 22:36:45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通知》,对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整治与教育无关的各类事项。开展专项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信息共享的不重复进行。

  二是建立清单,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督评考创等工作。省级机关部门建立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各地要同步实施清单管理,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

  三是区分性质,进一步从严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坚决制止向中小学摊派无关事务,合理安排各类专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把关,控制总量,提高质量。

  四是统筹规范,进一步严控教师抽调借用和报表填写。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不断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五是完善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到位。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查机制,省级统一建立全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市、县同步建立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提级审核“进校园”事项,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六是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传播渠道,及时、动态报道推广各地各校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全省将分级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和邮箱,建立省、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提级审核“进校园”事项,推动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工作落到实处,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4/2024/4/29/d83fa9d650704df784856987a36ae2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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