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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5 21:11:44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政策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实施保障。

  一、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

  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要求,2023年,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6月底前,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有效防范重点机构和个人违规,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疏导减少学生校外培训需求,做到预防为先、标本兼治。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建立完善省级统筹部署、市级协调推进、县级落实见效、街镇重点管控、社区全覆盖实时监控的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三)坚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形成综合治理合力;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治理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学段、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的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消除治理盲区,强化治理弱项,提升治理效能。

  四、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实施意见》从健全预防体系、完善发现机制、加大查处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网格监管、加强房屋监管、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广告监管、加强机构防范、加强人员管理、加强竞赛监管、紧盯重点主体、规范家政行为、加强正面引导、优化课后服务、加强重点排查、加强线上巡查、加强线索收集、加强台账管理、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处罚、严查有偿补课、强化曝光警示、加强信用惩戒20条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五、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部门分工是什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日常监管。

  党委政法部门重点做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党委网信部门重点加强网站平台信息内容和第三方软件线上培训的监测监管,压紧压实属地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对教育部门认定后移送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网络账号等依法处置,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与失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共享与发布工作。

  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业务监管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教育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业务监管和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为转岗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商务部门重点做好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价格监管、广告监管,会同教育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工作。

  妇联组织重点做好家庭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503/2023/7/20/86f9256fef8d4cb68bf9b697c15a9f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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