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厅牵头起草了《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制定本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专项工作要求。2022年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要求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同步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开展首次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三)工作实际要求。2022年9月至12月,我厅在全国本科论文抽检工作过程中发现,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存在毕业论文评议要素不统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线上调研。受疫情影响,我厅利用参加教育部督导局组织的全国本科论文抽检工作线上培训的机会,与上海、江苏、四川等省市通过线上交流的形式开展调研,并参考对方已经印发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全省高校在开展本科论文抽检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反馈,起草了《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一是书面征求意见。2022年12月14日,以贵州省学位办名义印发通知,面向全省21所普通本科高校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共征集到高校反馈意见12条,我厅对征集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共采纳意见3条,未采纳9条。未采纳原因主要为所提建议为学校主观意见,如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可免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成人本科毕业生适当降低标准等与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不符,不能采纳修改。二是公开征求意见。我厅于2023年1月9日至20日,通过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月20日,未收到意见建议。根据所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开展合法审查。5月4日,将文稿送厅法规处开展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5月4日,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上会送审稿。
三、文稿主要内容
(一)主要框架结构。《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由总则、评议要素和重点、工作程序、结果反馈与使用、监督与保障、附则六个部分组成。
(二)需要说明内容。一是明确抽检范围。明确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论文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二是明确评议要素和重点。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对评审专家、上报材料、评分标准、送审专家数进行了明确。四是明确结果运用。对结果的使用进行了明确。五是强化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制度,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六是强化完善学生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对论文的“合格性”进行考察。二是培养本科生初步的科研意识与素养。三是督促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文件原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