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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政策性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5 22:15:30作者:佚名来源: 贵州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对2023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了政策性审查。经专家组审核,现将政策性审查未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通过人员名单请登录链接:http://rcrs.gzsrs.cn:8888/pub/#/gsggnews进行查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一、请申报人员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ips/)”查看审查情况(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追踪按钮—>查看审查未通过原因),在审查未通过公示的流程退回到申报个人后,申报个人可通过选择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编辑”按钮后,在“政策性审查未通过补充材料”栏补充材料(补充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8日(含单位审核提交时间)。

  二、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改办反映(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167号省团校新大楼403会议室)。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518902

  

  附件:关于公示中有关补充材料规范报送的说明.docx

  

  贵州省教育厅职改办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ywgz/jsgz/202312/t20231211_83336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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