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对2023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了政策性审查。经专家组审核,现将政策性审查未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通过人员名单请登录链接:http://rcrs.gzsrs.cn:8888/pub/#/gsggnews进行查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一、请申报人员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ips/)”查看审查情况(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追踪按钮—>查看审查未通过原因),在审查未通过公示的流程退回到申报个人后,申报个人可通过选择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编辑”按钮后,在“政策性审查未通过补充材料”栏补充材料(补充材料需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8日(含单位审核提交时间)。
二、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改办反映(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167号省团校新大楼403会议室)。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518902
贵州省教育厅职改办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