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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22:13:46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

  特此批复。

  附件: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edu.gd.gov.cn/zwgknew/jyzcfg/zc/content/post_4285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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