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线上培训机构2023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东省教育厅反映。
附件:
1.广东省线上培训机构2023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2.广东省线上培训机构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