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我厅于2024年5月8—9日,组织专家组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进行数据核查。经核,该校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21—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10—66097855;邮箱: pgc2024@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下一篇: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复核评估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