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职院校,1950年建校,主要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200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始作为教学点承办高职教育,经过十年职业教育办学实践,2011年,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转制更名为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正式承办高职学历教育。学院设教学机构8个,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财经系、社会工作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教育培训学院,开设专业30个(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重点、骨干专业5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4个,“1+X”证书制度试点31个)。
2022年6月,经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整合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四校优质资源,组建省属公办本科层次的山西文化旅游职业大学(暂定),并已列入山西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作为组建院校之一,学院全面贯彻落实筹备组工作要求,坚持开放办学和人才强校战略,牢固树立“用每个人、用好每个人”的人才观,引育激并举,持续加强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建设与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配套、与建设文化强省相吻合、与文化旅游产业需求相衔接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目标,高起点谋划、高水平推进,做优做强发展规划、专业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探索并致力打造一所国内一流、优质资源集聚、艺术与旅游特色鲜明、文化艺术与旅游深度融合的职业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组建工作进程,优化提升师资队伍结构,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见《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sxwlzd@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应聘人员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王老师 0351-8378513
监督(举报)电话:0351-837851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