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关于对首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运行期评估验收的通知》要求,经实验室自评、专家实地考评和会议现场答辩,拟评定A类实验室3家,B类实验室5家,C类实验室2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社语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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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