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对成都市大邑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依据督导评估专家组意见和各地整改情况,经研究,拟认定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办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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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认定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县(市、区)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