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含实验室,下同)有序运行,决定开展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安全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对象为我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其中,驻邕区直中职学校检查工作由我厅负责,各市、县属中职学校及非驻邕区直中职学校检查工作由(驻地)市教育局负责。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所列的检查项目和要点,对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隐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各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检查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联系人及检查专家。请驻邕区直中职学校各指定1名入校检查工作联系人。五星级、四星级驻邕区直中职学校各选派1名专家,所派专家要求能够实际参与入校检查工作。请各有关学校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及专家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于5月31日前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各市、县属中职学校及非驻邕区直中职学校检查工作专家由(驻地)市教育局自行选派。
(二)学校自查自纠。各中职学校要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撰写《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并准备好其他有关材料,积极配合实地检查。
(三)专家实地检查。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中职学校的实地检查。我厅派出专家组对驻邕区直中职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时,检查组要对各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市教育局、各自治区检查组需撰写现场检查工作报告(附件5),于7月5日前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
(四)整改并报送总结。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针对发现隐患逐项开展整改,撰写《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及《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汇总表》(附件7),于9月5日前发至邮箱:gxzcc001@163.com。其中,驻邕区直中职学校直接发送,各市、县中职学校及非驻邕区直中职学校由(驻地)市教育局汇总后发送。
现场检查工作报告、整改总结报告、整改汇总表等材料发送邮件时需同时发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或专家签名)的pdf扫描件,并以“报送单位+材料名称”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静,0771—5815347。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驻邕区直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专家信息表
4.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5.现场检查工作报告提纲
6.中职学校实训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7.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