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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6 03:34:35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提交的变更举办者材料审核后,拟同意该中心有关变更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学校名称: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蓬莱路2号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

  举办者:北京市东方菁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中心变更事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890、69691067

  电子信箱:811243346@qq.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6房间(邮编450008)

  2024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6-05/3003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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