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16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申报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南宁市西乡塘区等6个县(区)为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南宁市第三十三中学等74所中小学校为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马月好,0771—5815212。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名单
2.首批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