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教育舆情 > 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6-15 05:37:07作者:佚名来源: 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生在闽求学发展、支持台师在闽安居乐业、支持闽台深化教育交流、支持闽台高校深度合作、支持闽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福建提供优质均衡教育服务等六方面20条举措。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深化两岸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生台师登陆的第一家园具有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406/t20240612_11350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