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生在闽求学发展、支持台师在闽安居乐业、支持闽台深化教育交流、支持闽台高校深度合作、支持闽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福建提供优质均衡教育服务等六方面20条举措。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深化两岸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生台师登陆的第一家园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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