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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5 05:46:12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奋斗目标,重点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督导、学校体育美育、教育招生考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校园安全、学生资助、招标采购、重点项目建设、部门预决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信息公开。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人事处、发规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民教处、师资处、督导办、学生处、科研处、体卫艺处、监审处、安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试院、教科院、电教馆、校产中心、评估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2.紧扣民生领域,持续加大实施安心托幼、老有所学等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教育领域“民呼我应”提质增效,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办公室、基教处、职成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3.助力优化政务服务,完善“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标准化水平。

  基教处、电教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6月底前

  4.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规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网络版发布格式。

  办公室、政法处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年底前

  5.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网上办事入口,统一提供政务服务,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让政务服务像“网购”一样便捷。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会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6.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更新完善教育主题地图信息和服务,为群众提供全面精准、线上线下导航办事服务。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会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6月底前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解读。

  7.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实现政策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对涉及教育行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8.提升解读材料质量,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问答、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多维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9.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10.积极参与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活动。探索重大政策系列解读方式,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三、围绕公众参与抓好决策公开。

  11.制定《省教育厅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政法处会各处室(单位)

  年底前

  12.完善行政决策参与机制,在制定出台教育领域重大公共政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时,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邀请学生家长代表等利益相关群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参与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各环节,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1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立项计划、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提高规范性质量。

  秘书组秘书处、办公室、政法处、规范性文件制定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四、围绕监督管理抓好权责公开。

  14.开展教育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修订和调整省教育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管细则、廉政风险点和办事指南,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系统梳理并公布实施教育领域行政备案事项、委厅层面行政备案事项。

  政法处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年底前

  15.各级教育部门基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对照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系统化动态调整本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管理同源、服务同质。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16.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规范履职。

  办公室、人事处、信息中心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17.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持续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五、围绕依法规范抓好依申请公开。

  18.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

  办公室、政法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年底前

  19.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交流,统一规范答复口径。

  办公室、政法处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20.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证据链管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六、围绕功能完善抓好渠道建设。

  21.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形成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加强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通知等向政务新媒体推送,实现同步公开。

  办公室、考试院、教宣中心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22.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注重运用公告栏、明白纸、政策宣讲等适合基层和学校特点的渠道,加大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办公室会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七、围绕防范风险抓好审查清理。

  23.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重点加强招生考试、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政务服务、行政处罚等信息中个人隐私信息审核。

  办公室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24.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加强信息公开范围管理。

  办公室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25.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定期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办公室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八、围绕基层减负抓好作风改进。

  26.分层级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合理整合归并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引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等专项目录及信息内容,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

  办公室会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年底前

  27.持续对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引目录、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行跟踪评估,完善评估方式,优化指标体系。

  办公室会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年底前

  28.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

  办公室会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九、围绕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

  29.各地各高校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分级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年底前

  30.各地各高校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专题式调研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年底前

  31.各地各高校安排专人动态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十、围绕机制完善抓好监督保障。

  32.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待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政策发布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持续推进

  33.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高校10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次年1月底前

  34.各地各校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并做好跟踪督办,逐项推动落实。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年底前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708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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