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确保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布省、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为避免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四川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举报电话和邮箱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