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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2024年第二季度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15 05:24:56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8号)等文件要求,近日,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2024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我厅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对厅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内容更新、互动回应、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截至6月6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各政务宣传平台第一季度共发布各类信息2995篇(条),其中,门户网站1152篇,政务微信492条,政务微博976条,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375条。同时办结厅长信箱524封来件。

  从自查工作情况看,2024年第二季度,我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未经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不存在涉及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网站互动交流版块正常运行,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及时;网站无链接失效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的情况,服务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所有页面均能正常打开,未发生网站被篡改、被攻击的安全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主管责任。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各项建设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多渠道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二)加强内容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重要信息要反复重点核校,门户网站、公众号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内容细节错误。

  (三)切实加强内容建设。规范栏目建设,明确各级栏目应当公开发布的具体内容、更新标准和内容保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6/7/f22bd656710d4c8e95a79ba02d85bb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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