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406/t20240617_64689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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