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暨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推动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推进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广州、深圳、汕头、湛江4个地市围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交流发言。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璧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入学政策的有力抓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从严整治违规招生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树立招生工作典范,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缓解家长焦虑,维护教育公平。会议强调,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及时传导压力,指导县区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排查,覆盖到全部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抓好问题整改;中小学校长要发挥领头羊作用,履行好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模范遵守招生纪律。要扎实抓好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实行公民同招,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实现内涵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会议还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加强学籍规范管理、办好“三所学校”和县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基础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等11项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各地市和部分区县教育局设立分会场。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邵子铀、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处室负责同志、省属中小学校长,各地市和区县教育局负责同志、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