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中央财政追加下达我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73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追加资金343万元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追加资金2490万元(项目制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6月25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联系电话:020-87770154,传真:020-37627986。
附件:
1.中央财政追加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明细表
2.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3.中央财政追加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明细表
4.中央对地方特殊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5.中央财政追加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明细表
6.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