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遴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6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lntwy@126.com
附件: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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