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师〔2024〕5号
各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委,各高等学校,省本级管理医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解决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办事要件多、线下认定等问题,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便捷度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教育强省建设目标,践行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通过优化业务流程、部门协同联办、信息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构建跨部门联办业务办理模式,实现教师资格认定事项集成办理,使办事流程更优、办事材料更简、办事成本更低。
二、实施范围
2024年下半年拟在太原市本级、太原市六城区以及全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服务试点;2025年上半年拟在大同、晋中市本级以及市辖区开展试点;2025下半年全省推广实施。
三、职责分工
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及我省各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以下联办事项服务:
(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给予政策指导,在跨部门协调、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给予支持,统筹做好中国教师资格网、省建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以及一件事办件的流程配置及调试工作等。(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试点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8月20日前)
(二)省教育厅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服务的牵头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与教育部沟通联系做好中国教师资格网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做好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联络与业务指导,并督促各级认定机构做好资料传递、归口等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省公安厅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以网上接口服务的方式为各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户籍信息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服务,实现申请人员户籍(居住证)信息和无犯罪记录信息的自动核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四)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督促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结果信息上传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五)省人社厅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将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接入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的自动核验。(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四、办理流程
(一)群众端网上申请
1.注册登录。申请人员按照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选择在符合条件的本级政务服务官网实名注册登录。
2.网上申请。在政务服务官网首页搜索对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查看办事指南后点击在线办理。
3.网上报名。点击在线办理后出现提示页,按照提示页面指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和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需与体检表、政务服务官网提交照片同版),报名成功后生成报名号。
4.上传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按照政务服务官网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申报材料目录依次上传电子材料。(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等未核验通过的需上传PDF电子材料,核验通过的不需重复上传)
5.提交申请。所有材料全部上传成功后选择提交,完成申请。
(二)服务端事项办理
1.受理审核。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验申请人材料并进行审核,未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网上补正补齐或线下核验,审核通过的提交认定机构负责人复审。
2.公示(特殊程序,不计入办理时限)。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将拟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办结。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归集申请通过人员相关信息,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反馈数据,打印《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并签章,并将办结信息推送申请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服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服务范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教师资格认定队伍体系建设,健全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安排专人,设置咨询电话,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群众提供咨询告知等服务。
(三)明确办件时限。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件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审核、信息确认、公示、制证、寄送等时间)。
(四)建立反馈机制。各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模块要建立事项办理进度反馈机制,根据事项环节区分,对业务流程不同环节进行跟踪反馈。
(五)完成“好差评”评价。根据办事群众“好差评”评价内容,改进“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做好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群众对“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联办知晓度。
附件: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申办材料清单
附件
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申办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1 | 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电子表单 在线生成 免交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签字 | 无 | 真实有效 |
电子表单在线生成 |
2 |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3 | 岗前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 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5 | 学历(学位)证明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6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 | 省公安厅-山西省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7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省公安厅-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系统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8 | 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 省卫健委-县级及以上医院系统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9 | 社保缴纳证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用) | 省人社厅-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会保险信息查询 | 电子核验信息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无 | 真实有效 | |
10 | 个人一寸证件电子照片 | 在线提交 | 电子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 无 | 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