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30日9:00—12:00(逾期未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六楼会议室。
3.面试资格审查候场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508。
4.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先到候场地点取号,按顺序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注:报考02008岗位、02010岗位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四川师范大学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专职辅导员和全职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起止年月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9)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报考02001、02002、02003、02004、02005、02006、02007、02008、02009岗位者须提供第(6)项材料,报考02005岗位的年龄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须提供第(7)项材料,报考02010岗位者须提供第(8)项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9)项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5.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7.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其他
参加此次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学校门禁系统刷卡进校。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政治面貌证明模版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四川师范大学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