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现制定贵州省教育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并予以公示。未列明的其他教育行政执法事项,可以参照《贵州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贵州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执行。
附件1.分类检查事项目录.doc
附件2.不予处罚清单.doc
附件3.免予处罚清单.doc
附件4.减轻处罚清单.doc
附件5.从轻处罚清单.doc
附件6.从重处罚清单.doc
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25_84908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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