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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7-09 04:37:30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暑假,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孩子的禀赋特质、兴趣爱好,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非学科培训项目,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不盲目报班培训,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学习内容),避免增加孩子培训负担。

  二、谨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住家教师”、“思维训练”等各种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是违法违规行为。暑假期间,请家长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

  三、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家长在为孩子选择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时,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更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避免误入“陷阱”。线下报名缴费时,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四、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及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建议在缴费前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凡是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费用,家长应警惕经营者“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

  五、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多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锻炼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沉迷网络和手机,不接触有暴力内容的影视作品和书刊。

  六、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重点防范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不得独自或自行结伴到山塘、水库、河流、海边等无安全设施和保障的危险水域玩耍、游泳,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孩子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不要参加违规竞赛。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请广大家长注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需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另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要求,中小学不能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和教育自媒体鼓吹竞赛与学生评优、升学挂钩,大肆贩卖教育焦虑,违规开展相关培训,希望家长理性看待参加竞赛的意义和作用,不盲目攀比,共同抵制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

  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家长的关爱、教育和监管,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祝愿同学们暑期愉快!健康成长!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jyzxnew/gdjyxw/content/post_4452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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