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策划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延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延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04:23:44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延用至2029年7月31日。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jyfzgh/content/post_44501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