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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定第十二批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9 03:38:52作者:佚名来源: 宁夏教育厅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批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依据《宁夏中小学幼儿园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经学校推荐、市县教育局审核、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培养期满考核,拟对赵文博等598名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认定为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可向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第十二批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拟认定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51-5559107

            教育厅驻厅纪检监察组:0951-5559123

            电子邮箱:nxjytjsgzc@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下载:第十二批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拟认定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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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yt.nx.gov.cn/xwdt/tzgg/202407/t20240705_4588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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