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31号),经个人申请、学校认定、检查复核等工作环节,认定杨轶婷等58位同志为高级“双师型”教师,孙敬平等282位同志为中级“双师型”教师,宫情情等748位同志为初级“双师型”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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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7月9日
附件:2024年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