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结合全省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0日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