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新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27号)要求,经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申请、教育厅组织考察,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面向校内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筹建工作基本完成,符合设站基本条件,拟同意该学院设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管理处反映。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6128201。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