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把关,拟在学校评价、教学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德育评价等方面确定87个试点项目。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辛海春 联系电话:024-86850177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513室
附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单位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