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印发《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级人才计划框架设置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研究制定“闽江教育领军人才”计划,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和教育强省建设,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支持办法》包括总则、闽江学者遴选要求、闽江教学名师遴选要求、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评价、附则等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目标任务、项目设置和面向对象、遴选数量和支持期等。
第二部分为闽江学者遴选要求。明确闽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青年学者、讲座教授)的职责、遴选基本条件、申请条件、申报范围等。
第三部分为闽江教学名师遴选要求。明确闽江教学名师遴选基本条件及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各类学校人选申请条件等。
第四部分为遴选程序。按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专家遴选、结果公布等程序进行遴选。
第五部分为支持方式。明确闽江学者、闽江教学名师的支持方式,包括经费支持、教科研政策支持、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等。
第六部分为管理评价。明确闽江学者、闽江教学名师管理方式、各级各校职责、退出机制等。
第七部分为附则。明确办法解释、原有文件废止等其他有关事项。
三、对象和规模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面向省内在职在岗教师开展遴选,讲座教授面向海外和省外高层次人才。每年遴选特聘学者不多于30人,青年学者不多于50人,讲座教授不限名额。
闽江教学名师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闽江教学名师每年遴选不多于30名,思政领域人选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