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4〕3号)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5.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6.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7.学生资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8.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9.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4/8/5/9e78f5376afe4ba08431994710ac013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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