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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0 05:26:36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提高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征集

  (一)工作目标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征集,旨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推动各高校规范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课程须是各高校面向全体在校生所开设的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三)工作程序

  本次征集不分配申报名额,各高校要广泛动员、择优推荐,并为所推荐授课教师提供各项支持保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推荐课程资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优秀课程,以适当形式供全省高校观摩学习。

  (四)征集要求

  1.课程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科学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充分,能综合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对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2.授课教师为本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不含本校任职于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二级院系的心理学专业教师)。

  3.课程资料须真实有效,且应为原创。在审核和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参与资格,并予以通报。课程资料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推荐学校和授课教师承担。

  4.课程文档材料为电子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文件格式为PDF。其中教学大纲应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教案应含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

  5.现场教学视频须为1个学时的课堂实录,能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时长40—50分钟,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格式封装。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征集

  (一)工作目标

  征集因学业、经济、交往、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遴选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梳理、汇编,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危机干预、案例回溯等研究,在充分保护隐私的基础上,用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交流,切实提升高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报告征集面向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请各高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每校选报1—2个案例。本次案例征集不会对案例和高校进行工作性质的评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优秀案例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称号。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等)引发的×××(危机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人等)危机的干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于9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2.课程材料(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视频等)(仅提交电子版);

  3.案例报告、《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以邮政快递(EMS)形式报送,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存储,一并邮寄。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方白,0371-56990285

  王玲玲,0371-69691056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大礼堂四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402

  邮编:450046

  

  附件: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

  2.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推荐汇总表

  3.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撰写规范和要求

  4.河南省高校学生心理危机案例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8-08/3033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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